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D6*** | 2024-09-27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吹降臄z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