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EM*** | 2024-10-17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50 | 2 |
蘇NAZ*** | 2024-11-08 |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未知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