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M71*** | 2024-10-1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