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MH*** | 2024-12-0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浙BMH*** | 2024-07-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