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KA1*** | 2024-12-0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6 |
贛K6B*** | 2024-10-30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