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71*** | 2024-10-19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N71*** | 2024-08-20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N71*** | 2024-11-24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N71*** | 2024-10-01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N71*** | 2024-11-03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N71*** | 2024-11-13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N71*** | 2024-11-19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N71*** | 2024-10-08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82*** | 2024-08-25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