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H91*** | 2024-09-1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