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2Q*** | 2024-08-2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