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D2*** | 2024-07-0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GD2*** | 2024-11-2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GD2*** | 2024-08-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GD2*** | 2024-07-23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GD2*** | 2024-12-0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GD2*** | 2024-08-1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GD2*** | 2024-08-0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GD2*** | 2024-08-12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