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D01*** | 2024-11-0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