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66*** | 2024-08-0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3 |
魯B66*** | 2024-10-2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3 |
魯B66*** | 2024-08-12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B66*** | 2024-09-3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B66*** | 2024-07-23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B66*** | 2024-11-17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B66*** | 2024-09-15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B66*** | 2024-12-23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B66*** | 2024-08-25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