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W5*** | 2024-12-13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12-1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09-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09-16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11-28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09-26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11-11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09-09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09-11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11-20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B66*** | 2024-11-15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