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R6L*** | 2024-07-03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R0M*** | 2024-08-1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