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HJ4*** | 2024-10-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