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HC1*** | 2024-08-21 |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遼HC1*** | 2024-10-05 |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