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J8*** | 2024-10-10 |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