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CYP*** | 2024-11-2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