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D70*** | 2024-09-2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