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16*** | 2024-09-0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