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58*** | 2024-07-12 |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