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CAS*** | 2024-10-2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