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MYS*** | 2024-12-1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