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Z9*** | 2024-10-09 |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