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R80*** | 2024-10-2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閩DC9*** | 2024-07-0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閩DC9*** | 2024-11-2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