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YD*** | 2024-11-1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贛B58*** | 2024-12-09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50 | 3 |
贛B06*** | 2024-07-31 | 不按規定停車 | 150 | 未知 |
贛B06*** | 2024-12-17 | 不按規定停車 | 150 | 未知 |
贛B06*** | 2024-07-24 | 不按規定停車 | 150 | 未知 |
贛B06*** | 2024-07-01 | 不按規定停車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