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B7N*** | 2024-08-05 | 遇前方機(jī)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 2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shí)那是攝像頭的補(bǔ)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zhǔn)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yùn)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jī)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