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78*** | 2024-12-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