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FX7*** | 2024-07-2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FX7*** | 2024-10-1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