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PP5*** | 2024-10-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