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38*** | 2024-08-15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50 | 2 |
蘇NV3*** | 2024-08-01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