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88*** | 2024-09-07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