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FA7*** | 2024-08-17 |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魯FA7*** | 2024-10-25 |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