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FB6*** | 2024-07-13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浙FB6*** | 2024-08-19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5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