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G57*** | 2024-09-27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V39*** | 2024-06-30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以上不足50% | 200 | 6 |
魯V39*** | 2024-08-27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以上不足50% | 200 | 6 |
魯V39*** | 2024-09-3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到50% | 200 | 6 |
魯V39*** | 2024-11-2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到50% | 200 | 6 |
魯VK6*** | 2024-11-01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