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74*** | 2024-11-10 |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 150 | 2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