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WY*** | 2024-12-1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浙CWY*** | 2024-08-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