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C6D*** | 2024-11-0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