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P28*** | 2024-08-24 |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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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