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D2*** | 2024-10-2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浙DD2*** | 2024-12-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