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EH*** | 2024-07-2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BEH*** | 2024-08-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