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V8*** | 2024-12-10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以上不足50% | 200 | 6 |
魯BV8*** | 2024-12-05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以上不足50% | 200 | 6 |
魯B28*** | 2024-12-05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