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3Q*** | 2024-11-10 | 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外的道路上臨時停車的,未妨礙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遼A3Q*** | 2024-12-12 | 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以外的道路上臨時停車的,未妨礙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