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JAR*** | 2024-08-29 | 機動車逆向行駛 | 100 | 3 |
閩JAR*** | 2024-08-24 | 機動車逆向行駛 | 100 | 3 |
閩H66*** | 2024-07-0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