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U3*** | 2024-09-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