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CU3*** | 2024-09-0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