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HAG*** | 2024-08-18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HAG*** | 2024-11-29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