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BY6*** | 2024-09-1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