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97*** | 2024-07-16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