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JM1*** | 2024-12-19 | 機動車停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J25*** | 2024-08-27 | 機動車停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