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B8G*** | 2024-08-01 | 在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